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兹定于2013年12月25日至26日在北京市举办客运索道检验员资格取证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及符合补考规定的人员(名单见附件2)。未在名单中的报到者恕不接待。
二、考核内容:
按照《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规定,科目A(闭卷)考核客运索道的设备类型、结构、工作原理、安全要求、失效模式,相关检测、诊断、试验技术或方法的基本知识等;科目B(开卷)考核客运索道的法规标准;科目C(实操)考核客运索道检验的基本方法和程序、缺陷判别、工具或仪器的使用、安全与防护。
三、日程安排:
日期 | 时间 | 考核科目 |
12月25日 | 全天 | 科目C2(实操注1) |
12月26日 | 上午 | 科目A(闭卷)
科目B(开卷)
|
下午 | 科目C1(实操注2,开卷) |
注1:检验工具或者仪器的使用、安全与防护、缺陷判别。
注2:检验的基本方法和程序、缺陷判别。
四、报到日期、地点、乘车路线及相关费用:
1. 报到日期、地点、乘车路线详见2013年客运索道检验员(SD-1)取证专业培训活动的通知文件。
2. 考核相关费用详见2013年客运索道检验员(SD-1)取证专业培训活动的通知文件;并务必于12月15日前将上述费用由银行汇至我协会。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
帐 号:110060224018010003152
开户单位: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
在办理汇款时,请务必于“汇款凭证”之“汇款用途”栏目中注明参加者的姓名及报考项目。发票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与汇款单位不一致时,还应注明发票所需的单位名称全称(或个人姓名),否则,按税务机构的有关办事程序,重新换开发票的手续繁琐,周期较长。报到时请将“汇款凭证回单”的复印件交与会务组,以便查询及领取发票。
3.与考核有关的物品请提前准备(如身份证、计算器、2B铅笔及橡皮)。
各报考人员应携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前往报到地点,以备必要时查验和核对(资格审查人员的名单公示后,若接获对报考人的相关经历或学历的举报,我们将要求被举报人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经核对确认举报属实时——未能提供原件即为举报属实——将取消被举报人的报考资格,且三年内不予受理其报考申请)。
4.据悉,为帮助报考人员系统地复习与此相关的知识,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教育工作委员会将举办相关专业培训活动,联系人:黄慨红(010-59068854)、刘金山(010-59068826)。
欲了解其它有关考核情况者,可按下述方式与我考委会联系。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26号四层
邮政编码:100013
联 系 人:王海燕、董玉鑫
联系电话:010-84273536,59068821
传 真:010-84273562
电子信箱:dongyx@casei.org.cn
附件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 | ||
序号 | 姓名 | 单位名称 |
1 | 夏立荣 |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 |
2 | 张绪鹏 |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 |
3 | 黄珙 |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
4 | 郑永真 | 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
5 | 刘畅 | 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 |
6 | 胡晏铭 |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
7 | 彭刚 |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
8 | 康云兵 |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
9 | 史俊 |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
10 | 李所云 |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
11 | 魏泰 | 甘肃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
12 | 刘晓龙 | 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 |
13 | 王艺达 | 吉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
14 | 郑权 | 吉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
15 | 翟鹏 | 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 |
16 | 李彦彬 | 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 |
17 | 武虎 | 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 |
18 | 陆文龙 | 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 |
19 | 吴韬 | 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 |
20 | 张文丽 | 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监测研究院 |
21 | 朱文涛 | 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监测研究院 |
22 | 陈水酉 | 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
23 | 胡竑 | 江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
24 | 程远 | 江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
25 | 钱尼君 | 江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
26 | 董大伟 | 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
27 | 刘佳璐 | 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 |
28 | 龚鑫凯 | 陕西省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 |
29 | 井德强 | 陕西省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 |
30 | 陈星婷 | 海南省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检验所 |
31 | 吴城汀 |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
32 | 王富 | 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
33 | 杨志明 | 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
34 | 刘晓玮 | 国家客运架空索道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
35 | 王子罡 | 国家客运架空索道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
附件2:符合补考规定的人员 | ||||||
序号 | 省份 | 姓名 | 科目A(原闭卷) | 科目B(原开卷) | 科目C | 工作单位 |
1 | 新疆区 | 鹿剑 | 补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 ||
2 | 北京市 | 孟岩 | 补 |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 | ||
3 | 山东省 | 孟鹏 | 补 |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 ||
4 | 四川省 | 张弛 | 补 | |||
5 | 四川省 | 周青 | 补 | 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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