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试机构:
根据《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Z8002-2013)和《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和〈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的实施意见》要求,以审核方式换证的持证人员,需参加相关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培训机构、公布培训计划
各考试机构应根据本通知的要求,按照《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试机构名单的公告(2012年第152号)》公布的各考试机构的人员考试范围,制定与培训内容所对应的培训组织机构名录,公布相应的培训计划,各持证人员可据此自行安排参加相关培训课程。
二、出具继续教育培训证明
各考试机构或其指定的培训组织机构应在所举办的继续教育工作结束后,对完成规定课时培训的人员发给继续教育培训证明(注明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及课程代码、举办时间和课时)。
三、继续教育培训结果上报
各培训机构应将各级各类检验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结果及时提交给相应的换证审核机构,换证审核机构以Excel电子文档的格式(格式见附件1)发送电子邮件至我协会(邮箱:jxjy@casei.org.cn)予以备案。我协会将据此建立全国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继续教育记录数据库,供各换证审核机构查询使用。
四、2013年度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课时与要求等见附件2。
五、2013年到期的压力容器检验师、压力管道检验师名单见附件3、4。
特此通知。如有疑问,请与我协会联系: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26号邮编:100013
联系人:董玉鑫
电话:010-59068821传真:010-59068821
电子信箱:dongyx@casei.org.cn
附件1: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记录表
附件2:
2013年度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课时
附件3:
2013年到期的压力容器检验师名单
附件4:
2013年到期的压力管道检验师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