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质监局、各特种设备及气瓶检验单位:
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的规定和今年考核工作的安排,定于2011年7月开展特种设备检验员资格考核(复试)工作,为了保障本次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科目
(一)锅炉检验员
(二)压力容器检验员
(三)压力管道检验员
(四)气瓶检验员
二、申报条件
特种设备检验员资格证书在2011年到期的人员;初试人员应符合《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第七、八、十条的规定。
三、延期复试申请
因故不能参加本次复试(或者个别科目复试)的人员,应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的规定,于复试前填写《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复试延期申请表》,向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许可办提交延期复试申请,经批准后可以延长证书有效期一年。所延长的时间将在明年复试合格证书的有效期中予以扣减。
四、考核内容
对新取证的检验员须参加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答辩考核。对首次取承压类检验员证且不具备射线检测II级(或以上)资格的人员,还需要参加射线底片评定考核。复试人员仅参加专业知识考核。
各项考核以70分为合格。只有所有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才能授予检验员资格。
基础知识考核:120分钟,以闭卷形式进行,承压类所有专业采用统一试卷。考核内容以授课人员讲授内容为主。试题分为名词解释(4题,10 分)、填空题(20题、20分)、单项选择题(20题,20分)、判断题(20题,20分)、问答题(4题,20分)、计算题(1题,10分)。
专业知识考核:180分钟,以开卷形式进行,各专业分别考核。考核内容以授课人员讲授内容和习题集为主。试题分为名词解释(5题,5分)、多重选择题(30题,15分)、判断题(40题,40分)、问答题(5题,10分)、综合应用及计算题(2题,30分)。
射线底片评片考核:50分钟,10张底片,分组进行。评片一次性规定提前分发。
答辩考核:新取证的检验员,每人至少提供两份本人参与检验并签名的定期检验报告,并从中选取一份进行答辩。每人限20分钟,其中10分钟由本人讲述检验工艺及发现的问题,10分钟考官提问。考官包括两名检验师和一名监察员,分别评分并签署意见。
五、考核时间、地点
承压类基础知识考核时间: 7月16日 9:30-11:30
压力管道专业知识考核时间: 7月24日 9:00-12:00
压力容器专业知识考核时间: 7月30日 9:00-12:00
锅炉专业知识考核时间: 8月7日 9:00-12:00
评片考核时间: 7月15日(考核具体分组另行通知)
考核地点:静海县贾苑大酒店(静海火车站对过)
六、辅导安排及教材
为做好今年特种设备检验员资格考核(复试)工作,考委会安排考前辅导,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情况自愿参加,具体安排见附件,参加考核学员自行携带下述所列的资料和器具:
(一)通用部分
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现行法规文件汇编:综合管理
2.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
3.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4.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
5.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6. JB/T4730-20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7. 《力学与强度》、《腐蚀与防护》教案(考委会提供)
(二)锅炉专业
1. 锅炉检验人员《标准法规习题集(第四版)》
2. 锅炉检验人员培训教材《工业锅炉检验(试用)》
3.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现行法规文件汇编:锅炉
4. GB/T16508-1996锅壳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
5. GB9222-88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
6. 工业锅炉其它相关标准、法规
7. 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8. 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
9. 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规则
(三)压力容器专业
1. 压力容器检验人员《标准法规习题集(第四版)》
2. 压力容器检验人员培训教材《压力容器检验》,强天鹏主编
3.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现行法规文件汇编:压力容器
4.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2004版)
5.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释义
6.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7. 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
8. 压力容器其它相关标准、法规
(四)压力管道专业
1. 压力管道检验人员资格考核《标准法规习题集(第三版)》
2.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
3.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现行法规文件汇编:压力管道
4. GB20801-2006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
5. GB50235-97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6. GB50236-98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7.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
8.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
9.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
10. 压力管道其它相关标准、法规
(五)气瓶专业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1月24日国务院令549号)
2.《气瓶安全监察规程》(2000年12月)
3.《气瓶安全监察规定》(2003年4月质检总局发布)
4.《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1993年10月)
5.TSG R5001-2005《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6.《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国质检锅[2003]249号)
7.TSG 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8.GB 8334-1999 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9.GB 12135-1999 气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
10.GB 13004-1999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11.GB 13075-1999 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12.GB 13076-2009 溶解乙炔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13.GB 13077-1991 铝合金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14.GB19533-2004 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15.GB24162-2009 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金属内胆纤维环缠绕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16.GB/T 9251-1997 气瓶水压试验方法
17.GB/T 12137-2002 气瓶气密性试验方法
18.GB/T 13003-1991 溶解乙炔气瓶气压试验方法
19.GB17264-1998 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
20.GB17265-1998 液化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
21.GB17266-1998 溶解乙炔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
22.GB17267-1998 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
23. 压力容器检验人员法规标准习题集第四版(第1、6、10章)
24.压力容器检验“第十章 检验专题:气瓶检验”(单行本)
25.力学与强度、基础气体性质及行为(考委会提供)
(六)其它
自备考试用计算器、观片灯、评片尺。
七、这次考核及复试是按全国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委会的要求组织的考核及复试工作,请各检验单位安排好工作,确保检验人员按时参加复试考核。参加考核时请携带身份证。
八、报名及费用:
报名时间:2011年7月4日至5日
报名地点: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 (天津市南开区航天道32号)
联系人:赵瑞良 电话:23360571
考核费:300元/人(含证书费)
辅导费: 初试 1200元/人项 (含部分教材及资料费)
复试 500元/人项 (含部分教材及资料费)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140元/人·天)
九、气瓶检验员培训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承压类检验员考核(复试)辅导班安排.doc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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