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86-8067-8570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无损检测

2017年全国气瓶检验员(QP-1)相应专业培训活动

来源: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 时间:2017-08-04 作者:无损检测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我协会2017年度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培训计划的安排与相关人员的报名情况,定于2017年8月13日至8月22日分别在大连、焦作、济南、苏州四地同时举办“2017年全国气瓶检验员(QP-1)相应专业培训活动”。现将活动安排相关报到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仅接受已按“关于公布我协会《2017年度各类培训活动计划》”(中检协[2017]教字第03号)文件要求,履行全部报名手续,且欲按照《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的要求,完成考试前96小时专业培训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活动结束后,由我协会统一为参加人员出具相应培训经历要求的证明材料。
二、举办地点与参加人员安排,见下表:

举办城市

参加人员所隶属的省级行政区域

大连

天津、河北、山西、内蒙、黑龙江、吉林、辽宁

焦作

北京、四川、云南、贵州、西藏、重庆、广西、湖北、湖南、河南

济南

宁夏、新疆、青海、陕西、甘肃、山东、安徽、江西

苏州

江苏、浙江、福建、上海、广东、海南

三、报到相关事宜
(一)参加全部规定课时培训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13日报到
(二)具体的报到地点、乘车路线及相关的住宿安排等见附件2。
(三)报到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
2、《气瓶检验员实际操作自我培训记录》;
3、汇款凭证复印件。
四、相关培训安排
气瓶检验员(QP-1)取证专业培训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气瓶检验实际操作技能实习,第二阶段为现场集中培训。
(一)气瓶检验实际操作技能实习
1、按照所申报的主项、副项在本单位气瓶检验员的指导下进行气瓶检验实际操作技能实习工作。
2、气瓶检验实际操作技能实习由申请人员所在单位组织实施,实习的相应要求见附件3;实习人员应按照要求填写《气瓶检验员实际操作自我培训记录》(见附件3)并附相应的实习检验记录、检验报告等资料。
3、本单位不具备实习条件的,应自行联系具有相应检验资格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相关的检验实际操作技能实习,并由该单位出具实习证明。
(二)现场集中培训
1、活动日程安排(见附件4)。
2、主要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以《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2--2013)规定的考试科目B、实际操作技能对应该规则的科目C,以及所规定的96小时专业培训对应的相关要求为主,具体培训内容详见《气瓶检验员(QP-1)培训大纲》(见附件6)。
3、学习资料及教材
《气瓶检验员(QP-1)培训教材》(2017版)
上述教材报到时发放。
4、需自备的法规标准
请参加人员自行准备相应法规标准,其目录见附件5。
五、需自备的用品
1、培训及效果测试所需的计算器、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用品,请参加人员自备。
2、自备气瓶检验用个体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劳保鞋、手套、口罩等)。
六、培训费:1500元/人
相关说明:
(一)上述费用请各参加人员于2017年8月11日前由银行汇至我协会,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
帐 号:110060224018010003152
为便于查询及收到汇款后开具发票,请在办理汇款时,请务必于“汇款凭证”之“汇款用途”栏目中注明参加者的姓名、报考项目及项目编号(大连:P17-JYY-QP1-01;焦作:P17-JYY-QP1-02;济南:P17-JYY-QP1-03;苏州:P17-JYY-QP1-04)。发票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与汇款单位不一致时,还应注明发票所需的单位名称全称(或个人姓名)。否则,按税务机构的有关办事程序,重新换开发票的手续复杂,周期较长。报到时请将“汇款凭证回单”的复印件交与会务组,以便查询及领取发票。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北京市税务局的规定,开具正式发票,须由汇款单位提供如下信息:






单位名称

(必填)

纳税人识别号

(必填)

地址、电话

(必填)

开户行及帐号

(必填)

示例

发票开单位的,上述四项内容应与您单位在当地税务部门备案内容相一致。建议咨询您单位财务人员后再认真填写。
为了保证参加人员在培训期间能够顺利领到发票,请务必于8月11日之前在我协会的检验检测人员管理系统内(“我的人员信息”中的开票信息)填写完毕。【点击填写】
(三)为避免参加人员汇款后因其他原因不能如期参加本次活动而造成退款现象的发生,请各参加人员周密计划后再行汇款,否则退款手续繁琐、周期较长。参加者本人若有不确定因素时,亦可选择本人在抵达举办城市后,在当地相关银行办理汇款的交费方式,然后持“汇款凭证回单”的复印件及其它必备的材料于现场报到。
本活动在报到现场及举办过程中,不接受以现金方式交纳培训费。
七、健康状况提示
因培训内容安排紧凑,学习较为紧张,且时间相对较长,请拟参加人员评估自身的健康状况,勿勉强前往。
八、其他
1.集中培训活动的前期筹备、现场组织等事宜均在4个举办地点所在城市的当地省级特种设备相关协会或检验机构的协助下进行,各举办地点协助机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7。
2、本活动属自愿参加性质。培训活动结束后,即由发证机构委托的相应考试机构实施考核
欲了解其它情况,可按下述方式与我协会秘书处培训管理部联系: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26号四层
邮 编:100029 传 真:010-84273562
联系人:
冯 雷(负责大连项目) 010-59068927
吴鑫橼(负责焦作项目) 010-84273509
田家鹏(负责济南项目) 18653192572
柳玉兴(负责苏州项目) 010-59068827

附 件:
1、已报名参加专业培训活动人员名单
2、培训活动举办的具体地点、路线及相关食宿安排(大连|焦作|济南|苏州)
3、检验实习基本要求及检验实习记录
4、专业培训活动日程安排
5、参加专业培训活动应自带的法规标准目录
6、气瓶检验员(QP-1)培训大纲
7、活动各举办地点相关协助机构联系方式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分享到:
客服服务热线
186-8067-8570
8:00-22:00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C 2009-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无损检测人才网 粤ICP备19133631号-1

地址: EMAIL:364759881@qq.com

Powered by PHPYun.

用微信扫一扫